主角是刁三郎兆丰的现代言情《踢馆》,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现代言情,作者“听玖”所著,主要讲述的是:早晨,阳光明媚。刁三郎走出房间。他今年已经十六岁了,对这个世界依旧充满了好奇,他喜欢花,喜欢草,喜欢动物也喜欢人。他坐在板凳上,面前有一个树墩,拿起一根粗壮的木头,举起身旁的斧子,用力一挥,斧头嵌在木头体内,用力一扭,木头从中间断成两节。刁三郎需要把每天需要烧的柴火在早上准备好,刚开始得用一个多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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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馆 热门章节免费阅读
:“馆主那么厉害,听说可以用手捏弯铁饼,为何要怕?”
“有人说,青钢剑有瑕疵,是兆丰知道自己即将血溅江湖武馆,故意留下的一个缺口,只要用刃对准缺口轻轻一点,青钢剑便会碎成铁片。”
刁三郎对这个中年人顿时起了好感,话茬一簇接着一簇往上冒,中年人也都一一回答。
聊了半个钟头,刁三郎已经知道中年人名叫秦霄,上城人。
秦霄叹了一口气,“唉,只是不知道兆丰的后人在哪里,若我能遇到他,我们两个联手,定能取了馆主的狗命。”
秦霄的目光紧紧盯着刁三郎。
刁三郎好似下定了某种决心,说:我就是兆丰的后人,拥有刃的少年。”
说着便要将袖口中的刃拿出来。
秦霄的手搭在他的手臂上,说:“我相信你,只是江湖武馆馆主实力强的,即使有刃我们二人也不一定是他的对手,况且武馆内还有许多高手。”
“那怎么办?”
刁三郎急躁起来,明明看到希望就在眼前,却怎么也够不到。
“想要杀死馆主,如今只有一个办法,需要你身上的一个东西,只要你舍得,馆主的命,我取了。”
刁三郎疑惑不已,问:“什么东西,只要我有,一定双手奉上。”
秦霄艰难的说:“你的头颅,只要你愿意,等他回来,我就帮你取了他的狗命。”
“只要你能将帮我杀了他,报了杀父之仇,这头颅,你要便拿去吧!”
说罢,他取出刃,将其攥在手中,一道寒芒闪过,刁三郎的头颅落在了地上,身体朝后方倒去,流出一大摊血迹。
秦霄跪下身,对着他的头颅与身体磕了十三个响头,柔软的土地却将额头磕的流下了囧囧血迹。
他捡起刁三郎的头颅,用黑布包裹起来,拿起刃。
他含着泪,高声说:“我秦霄在此发誓,若不将馆主的人头斩于刃下,永生永世不得为人。”
他声音很大,很响亮,好似要让刁三郎消散的魂魄听到。
秦霄离开了,一群饿狼盯上了刁三郎身体,一只狼跑了上来,一口咬住刁三郎一只手臂,用力摇起狼头撕咬。
手臂被拽了下来,其它狼也都盯着他的身体,不一会儿,刁三郎的身体就已经消失不见了。
三天后,馆主回来了,如今外面的传言越来越真实,让他不得不怀疑兆丰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