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删减版本的现代言情《消失的他: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成功收获了一大批的读者们关注,故事的原创作者叫做清风慕竹Sz,非常的具有实力,主角抖热。简要概述:始于初见,别于经年。这是一段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故事。不知你们是否有过与相识十年以上的老友,最终却分道扬镳的经历,而我,就经历过这样的事。这位朋友,我们相知相伴的岁月,无论好坏,都是以年为单位来计算的。若要讲述我们是如何渐行渐远的,那就先从最初的相识说起吧。1 开端08年2月,那年春节过后,我在事先不......
正在连载中的现代言情《消失的他: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热血十足!主人公分别是抖热,由大神作者“清风慕竹Sz”精心所写,故事精彩内容讲述的是:于是,少数几个人开始了“操作”,成功地让手机留在身边起初,我并不清楚他们是如何做到的,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很快,某些躲在被窝里看小说却忘记关屏幕的同学,被夜里起床的舍友发现了亮光,秘密由此泄露原来,方法并不复杂——交出一部手机,偷偷留下另一部不久后,我也这样做了,不过我留下的不是手机,而是一台iPodtouch我没有看小说的习惯,主要是用来听歌或看电影那时候,流量不像现在这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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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我们各自选定了学校,真正让我惊讶的是,我们竟然被分到了同一个班。
这个意外让我对新环境多了一份安心——毕竟,身边有个熟悉的人,总不会太孤单。
后来我才知道是我多虑了。
刚入学时,年级被分成七个班,每班三十多人,我们班最初有三十七人。
三年间,尽管有同学陆续转学,但没有像我当初那样半路插班的新面孔。
住校生活也随之展开,每周回家一次。
虽然我逐渐喜欢上了这里的生活,但适应住校仍然花了我两个月的时间。
那段时间,每到周日,我总是拖拖拉拉,甚至哭着不愿回校。
然而,抗拒逐渐变成接受,再后来,周日返校成了习惯。
到了高中,这种习惯甚至演变成了期待——午饭刚吃完,我便迫不及待想回学校。
对此,我爸总是笑着打趣:“以前死活不想去,现在巴不得天天见同学。”
新学期开学初,课业压力不大,我和他各自结识了新朋友。
起初,我不明白我们为什么没有一起去认识新同学,后来才慢慢想通,成长的变化往往悄无声息,短时间里难以察觉,但放到更长的时间线去看,一切便清晰可见。
就像我对学校态度的转变,从排斥到习惯,过程缓慢而微妙,直到我爸调侃我时,我才意识到自己的变化。
第一个明显的变化,是我们寝室不同。
他住在209,我在211。
虽然只隔着一面墙,但门一关,便是各自的世界。
作为住校生,一周六天都待在学校,除了教室,寝室是待得最久的地方。
那里没有老师,没有家长,是一个可以暂时抛开学习、相对自由的空间。
渐渐地,晚自习结束后,我不再像小学时那样只跟他一起回寝室,而是可以选择和室友们结伴而行。
这种变化让我新鲜,也让我意识到自己的生活正在悄然改变。
有时,如果觉得累了,我会绕到操场慢跑几圈,或只是静静走一走,听着夜晚的风声,享受片刻宁静。
当然,那时候——即便是后来到了高中——每周一进教室,班主任便开始收手机。
彼时,iPhone 4正被称为“肾机”,尽管我们对手机的痴迷尚未疯狂到无法自拔的程度,但如果能在学校里偷偷留下手机,无疑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