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的知了》这部小说的主角是乐乐阿拉斯加,《盛夏的知了》故事整的经典荡气回肠,属于现代言情下面是章节试读。主要讲的是:我们绝大多数都过着沉默平而平凡的生活,我就是其中一个之一,现在二十二岁的我正在冒着风冷在去找工作的路上。“你叫宋知了是吧,恭喜你通过了这次面试。”这已经是毕业半年的我找到的第三份工作了,本来还高高在上的心,在不知不觉中被社会中各种尝试的第一次所逼迫让步。
主角是乐乐阿拉斯加的现代言情《盛夏的知了》,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现代言情,作者“喝茶吃茶”所著,主要讲述的是:,不是冤家不聚头”我小声嘟囔“如果没有什么事情,我先走了,回见”我还想用上次的招数,但是这次人有点多,不能施展我的运动天赋了“是的呢”转头的瞬间,我脸上露出甜美的微笑既然不能全身而退,那就正面回应此刻,我想到了大学室友对我的评价——百变女王现在我很是认同“了了,你不用这样的,我很了解你,不用让自己这么难受”杨夏的反应和我预想的不太一样,我以为他会很喜欢看见我笑我苦笑,也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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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就各自告别了。
等我走到电梯门口时,按了上去的键,门缓缓打开,里面空荡荡的没有人,进去后浑身无力地靠在右边,按下六。
眼睛直勾勾地看着眼前紧闭的门,感觉像是过了十几分钟一样。
叮。
门向左右打开,过道里传来熟悉的味道。
我迷迷瞪瞪地抬起头,看着面前熟悉的大红门,两侧还贴着去年的春联,从包里胡乱翻了翻,找到了一把银色的钥匙。
进门后,我快速把身上的东西放在一边,走到卧室,一头扎到里面,没来得及思考什么,就睡了过去。
下午五点多,我睁开眼睛,肚子里面的洪荒之力在告诉我一件事情。
没错,我饿了。
坐起身,发现脑袋特别难受,打算按一按,才发现自己之前用头绳扎的马尾竟然没有取下来。
原来如此,破案了,就说不可能无缘无故这样。
我挠了挠头,下楼去买晚饭。
穿着棉拖鞋,刚到大门口,就闻到各种饭菜的香味。
我的馋虫立马被勾了起来,想到那些眼花缭乱的美食,我之前那些不好的回忆也被忘在了脑后。
快要走到小摊位的时候,想到了两天后还要准备的入职材料。
担心太迟他们会关门,我只能先过去把东西打印好。
但是我还是迟了一步。
本就空空如也的肚子更饿了,想到今天发生的一切。
我顿时大声啊了出来,感觉周围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被各种视线盯着,我无法控制的红了脸。
好吧!我有些社恐,熟悉的人还好,被一群陌生人看,有些胆怯。
如果地上有个大坑,我想我已经钻进去了。
“了了,好巧啊,我们又遇见了。”
此时我的脑海里出现一句话。
真真是冤家路窄啊!
知道这次是躲不过了,我听天由命地转过身。
“是啊,真就应了那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