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小说《我们本不顺路,是我太想跟你走了》是作者“鸽子成精炫薯条”倾心创作,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这本小说的主角是薄柏安徒生,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薄柏是我喜欢了十五年的人,为了他我放弃了跳芭蕾舞的梦,苦学三年只为和他考上同一所大学。十五年来,我一点一点拙劣地模仿着他的步伐,踩着他所走过的脚印滑稽的走着,将我塑造成了另一个半真半假的他。直到,他一次次时对外介绍我,只有「同学」二字。
小说《我们本不顺路,是我太想跟你走了》,相信已经有无数读者入坑了,此文中的代表人物分别是薄柏安徒生,文章原创作者为“鸽子成精炫薯条”,故事无广告版讲述了:我说:“薄柏,我不喜欢。我很讨厌拿铁,也很讨厌牛奶。”他显然是愣了一下,有些慌乱的想要开口解释:“我,对不起…我只是记得你之前一直喝的都是拿铁。”我注视着薄柏的眼睛,有些难过的开口:“嗯,因为你喜欢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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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喊他,薄柏立刻学着我往日的样子凑过来,开始献殷勤:
“怎么了?需要我帮你去买什么东西吗,或者我送你回去?”
说着,薄柏顿了下,情绪有些低落的补上一句:
“太晚了,你自己一个人不安全。”
我转过身,薄柏就顺势要接过我胳膊上拎着的单肩包,被我躲开。
我说:
“薄柏,我不喜欢。我很讨厌拿铁,也很讨厌牛奶。”
他显然是愣了一下,有些慌乱的想要开口解释:
“我,对不起…我只是记得你之前一直喝的都是拿铁。”
我注视着薄柏的眼睛,有些难过的开口:
“嗯,因为你喜欢喝。”
因为你喜欢喝。
薄柏愣了神的站在原地,直到我走远了才后知后觉的追上来,他回想着这么多年来我似乎真的从来没有在他面前拒绝过什么。
他喝拿铁,我就跟着一起喝拿铁吗。
“那,那你喜欢喝什么?你告诉我好不好?我会记住的!”
走在前面的我脚步顿了一下,加快步伐:
“我不知道,薄柏。我不知道。”
“拿铁喝习惯了,我也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了。”
10.
薄柏一直赖在我身边,赶不走,甩不掉。
一开始我还很不习惯,到了后面我倒也能忽略掉他的存在,自顾自的干着自己的事情。
考试告一段落,我总算能从堆积如山的题和笔记里解脱片刻,学校也适时的举办了一场晚宴庆祝着一学期的结束。
因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