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七天》,此书充满了励志精神,主要人物分别是诺诺诺子,也是实力派作者“爱吃白菜的小神”执笔书写的。简介如下:人世间,有许多种遇见。美好的、惆怅的、憎恨的、甜蜜的、幸福的、怀念的……而所有的美好,总会在恰当的时间与我们不期而遇。不论生前,还是死后。我不曾想过,我会以这样的方式,再次同它相遇。在我死后。1.......
正在连载中的现代言情《七天》,深受读者们的喜欢,主要人物有诺诺诺子,故事精彩剧情为:常把脸埋在我胸口上的这一行为我不太喜欢,但谁让她是我尽心尽力的铲屎官呢,忍忍就过去了,就当是给我她的一个小奖赏好了可是,动物和人的生命时长是不一样的那是她作为我铲屎官的第十三个年头,我的生命到达了尽头我,不能再陪伴她了临别之际,她将我抱在怀里,哭的稀里哗啦的,真丑,她每天都美美的,从来没有这么丑过她说,让我在地府等她,黄泉路苦,让我等她一起走可是,只有走过了黄泉路,才能到达地府啊,她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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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呐,我这是抱上大腿啦,不愧是我养的猫,这才几年啊,就把地府的人脉给打通了,牛啊,牛啊!
我咧着嘴,喜滋滋的跟随着诺诺进入了这鬼界堡。
“你先在这里休息一下,我出去办点事儿,一会就回来喵。”
诺诺将我带进一间屋子,屋子内的布同我在人间住的别无二致,不过是是阴森恐怖版本的。
我一下子扑进那雪白柔软的大床上,哼唧道:“去吧,小诺子,本宫应允了。”
我不用回头就知道诺诺一定是那种极其嫌弃的表情。
我其实挺怀念看到诺诺这个表情的。
不过,我实在,是没力气从床上起身了。
可能是这里太过于像我之前的住所,也可能是我走了太久太久,关门声一响,我便昏睡了过去。
3.
第三日。
“哈欠……”
从柔软的大床上睁开眼,抻了抻懒腰。
“啊,又活了一天……不对,是死了一天……哈哈哈……”我在大床上翻滚,自言自语着。
这是我的一个陋习,每天起床前,都要在床上磨叽好久。
如今死了,也没例外。
我一个熊熊翻身,感觉一个硬硬的物件儿硌着我的胸口。
伸手从怀中将那物件儿取出来,是一个小巧的铃铛。
我看着手中的铃铛,弯了弯眼睛,这是我以前给诺诺买的,铃铛是海蓝色的,它喜欢的很。
在诺诺寿终正寝后,我一直戴在身上,也算是一个念想。
我正回想着,诺诺突然开了门,黑色的脑袋探了进来,道:“醒了就和我走吧喵,我带你去见一个人。”
“诶?要去哪里?”
我一边问着,一边从床上下来,很自然的将蓝色铃铛系在它的脖子上。
诺诺呆愣了一瞬,别扭的扭过头去,道:“你怎么把它带到这里来的的喵~”
“人间的东西是带不到地府的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