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捡到了失忆的歌王(时千路时千)热门小说排行_完整版小说我捡到了失忆的歌王(时千路时千)

现代言情《我捡到了失忆的歌王》,由网络作家“付米卡”近期更新完结,主角时千路时千,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我在雪山上捡了个失忆的大帅哥回家。他在我们村疗养的三个月里,该干的不该干的我们全干了。后来他恢复记忆,我才得知他是火遍全球的大歌星。而一无所有的我为了三十万抛弃了他。五年后再见面,是在颁奖典礼上。他红着眼睛问:“那么喜欢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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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捡到了失忆的歌王》是作者 “付米卡”的倾心著作,时千路时千是小说中的主角,内容概括:后来,我和奶奶也跟着蝴蝶叫他小树。小树唱歌很好听,还有经商头脑。他带着我到县城里买吃的喝的,然后进雪山卖给那些登山的人。村里总有人骂我和蝴蝶没爹疼没娘爱...

我捡到了失忆的歌王

精彩章节试读

我家只有我、奶奶、妹妹蝴蝶三个人。
本想着路时千身体好转之后就让他离开。
但他把手上的表卖了,有了一大笔钱。
他把一叠现金递给我,“我在这里待一段时间,给你们交生活费和住宿费。”
蝴蝶喜欢帅哥当然欣然答应。
既然对方给了钱,奶奶也没意见。

他不知道自己的名字,蝴蝶叫他小树哥哥。
因为我是在一棵小树下面捡到他的。
后来,我和奶奶也跟着蝴蝶叫他小树。
小树唱歌很好听,还有经商头脑。
他带着我到县城里买吃的喝的,然后进雪山卖给那些登山的人。
村里总有人骂我和蝴蝶没爹疼没娘爱。
小树听到后,二话不说把那一群人打趴下了。
他有肌肉,而且有身手。
失忆以前一定是个不一般的人。
以前我们的日子枯燥乏味,我早早辍学回到家,照顾奶奶和蝴蝶。
小树出现以后,我们的生活突然多了很多乐趣,
奶奶和蝴蝶都很喜欢他。
我也很喜欢他。
但我对他的喜欢不纯粹。
我想亲他。
我从很早就知道,我不正常,我喜欢男人。
和小树相处的时间越来越长,我对他的感情就越深。

06

小树从镇上买了一把旧吉他回来。
我们全家都很喜欢听他唱歌。
他在火堆旁随意地搭着腿,低头弹起了一首我没听过但很好听的歌。
那天我喝了酒,借着酒劲向他告白了。
小树看向我的眼神并不意外,凑过来笑着说:“我也喜欢你,你再不开口的话我就要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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