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言情《我捡到了失忆的歌王》,由网络作家“付米卡”近期更新完结,主角时千路时千,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我在雪山上捡了个失忆的大帅哥回家。他在我们村疗养的三个月里,该干的不该干的我们全干了。后来他恢复记忆,我才得知他是火遍全球的大歌星。而一无所有的我为了三十万抛弃了他。五年后再见面,是在颁奖典礼上。他红着眼睛问:“那么喜欢钱,......
《我捡到了失忆的歌王》是作者 “付米卡”的倾心著作,时千路时千是小说中的主角,内容概括:后来,我和奶奶也跟着蝴蝶叫他小树。小树唱歌很好听,还有经商头脑。他带着我到县城里买吃的喝的,然后进雪山卖给那些登山的人。村里总有人骂我和蝴蝶没爹疼没娘爱...
精彩章节试读
我家只有我、奶奶、妹妹蝴蝶三个人。
本想着路时千身体好转之后就让他离开。
但他把手上的表卖了,有了一大笔钱。
他把一叠现金递给我,“我在这里待一段时间,给你们交生活费和住宿费。”
蝴蝶喜欢帅哥当然欣然答应。
既然对方给了钱,奶奶也没意见。
因为我是在一棵小树下面捡到他的。
后来,我和奶奶也跟着蝴蝶叫他小树。
小树唱歌很好听,还有经商头脑。
他带着我到县城里买吃的喝的,然后进雪山卖给那些登山的人。
村里总有人骂我和蝴蝶没爹疼没娘爱。
小树听到后,二话不说把那一群人打趴下了。
他有肌肉,而且有身手。
失忆以前一定是个不一般的人。
以前我们的日子枯燥乏味,我早早辍学回到家,照顾奶奶和蝴蝶。
小树出现以后,我们的生活突然多了很多乐趣,
奶奶和蝴蝶都很喜欢他。
我也很喜欢他。
但我对他的喜欢不纯粹。
我想亲他。
我从很早就知道,我不正常,我喜欢男人。
和小树相处的时间越来越长,我对他的感情就越深。
06
小树从镇上买了一把旧吉他回来。
我们全家都很喜欢听他唱歌。
他在火堆旁随意地搭着腿,低头弹起了一首我没听过但很好听的歌。
那天我喝了酒,借着酒劲向他告白了。
小树看向我的眼神并不意外,凑过来笑着说:“我也喜欢你,你再不开口的话我就要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