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文大咖“七七二八一”大大的完结小说《我是大老千之羊城初遇》,是很多网友加入书单的一部现代言情,反转不断的剧情,以及主角乔崇山张池讨喜的人设是本文成功的关键,详情: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正值改革开放的春风,不少人选择辞去稳定的工作下海闯荡,我也是其中之一,辞去了单位里车工的工作后,带着微薄的积蓄踏上了南下的淘金之路。虽然当时的经济形势一片大好,但并非每个人都能得到上天的眷顾,成为时代的弄潮儿,更多的都是成为了别人乘风破浪的踏脚石,淹死在无边无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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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一千二百块,我现在作价六百,谁肯借我这块表你就拿走。”
没有人相信胖子的手表是真的,大家都是议论纷纷,质疑胖子和他们是一伙的,还有人信誓旦旦的说自己哪个哪个朋友就碰上过这种局。
胖子气的脸红脖子粗大骂周围的人不识货,还不停的抖落手里的发票。
只有我离得近看见上面发票确实盖着章,应该不是假表。但是我兜里没有钱啊,于是我看向了还在拼命摇头的卖铅笔老头。
有时候命运就是如此扯淡,那一瞬间我不知道脑袋里面哪根筋抽了,近距离看老头握铅笔的手法,我感觉自己已经摸到诀窍了,老头有个不好的习惯,握住铅笔时会不由自主的搓一下,这时候他的中指和无名指会不由自主的留住一点缝隙。
自以为稳操胜券的我便对胖子说道:“哥们你这表不便宜啊,你不是说就住在对面酒店吗?干嘛不回去拿钱呢?”
胖子没想到居然有人接他的话,略微愣了一下便说道:“我刚从港岛那边过来,带的都是港币还没来得及换。”胖子说这话时很隐晦的跟卖铅笔的老头交流过了,至于怎么交流的后面再说,反正当时我是看不懂的。
我当时脑子热的就看着那块手表了,一门心思想着半价拿下可以净挣一半,不说能够让我立刻翻身,至少拿着回家也不会被家里嘲笑了。
于是我转过头对着老头说:“这样吧!大爷,我身上也没那么多现金,我跟你玩几把,看看有没有机会赢块手表,输了我也不要你东西,作价够我换手表就行了。”
老头眼睛眨了一下便点头答应了,然后我从腰带的夹层里翻出准备用来翻身的二十块钱,心里狠狠的想着:“搏一搏!输了就去跳河!”
也许老天是听见了我的心声,我这种搏命的赌法居然一路连胜,二十变四十,四十变八十,八十变一百六,一百六变三百二,三百二变六百四,我居然奇迹的一把都没输。
我把六百交给胖子从他手里换来了手表和发票,接着把剩余的四十块继续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