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珍俞珍是《我失忆后手撕白眼狼的老公》中的主要人物,在这个故事中“鱿鱼须小串串”充分发挥想象,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功,而且故事精彩有创意,以下是内容概括:纯白的天花板,纯白的被子,还有…还有穿着白大褂的人。可能是太久没睁开眼睛有点不太适应这光亮。俞珍被刺的流下了一滴眼泪。“珍珍你醒了?!”突然有个人握住她的手。珍珍?谁在叫我?俞珍看着眼前这个潦草的男人。对。潦草。他整个脸都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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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也不会知道自己的爸爸是谁。大不了ai个黑白照,逢年过节让孩子随便拜一下。就当他父亲死的早。
为了避免陈文出狱后纠缠不清,俞珍故意在出庭时让陈文以为自己把孩子打掉了。
听到消息的陈文在被告席上目眦尽裂,一个劲的骂俞珍毒妇,毁了他还杀了他的孩子。就差冲过来打人了。
俞珍全当狗在叫。
至于市区的老房子也卖了,换了个安保更好环境更好的新小区。
这样就算两年后陈文出狱也找不到她。沪市那么大,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不会再见了。
花姐跟许多竹陪着俞珍搬家。
“以后的生活肯定会越来越好。”花姐说。
“是啊,以后的生活肯定会越来越好。”
俞珍笑的开心。眼里像盛满了星星。
两年后。
陈文从牢里出来。先去了一趟之前的小区,想跟俞珍要点钱来。
当时法院判他净身出户。他现在身无分文。
结果发现俞珍早就把房子卖了搬家了。
他又去了一趟之前的公司,结果发现自己早就作为劣迹员工被开除了。
虽然他是名牌大学毕业,但因为他上过新闻,事情闹得太大,整个行业都不会再有人录用他。
陈文无奈之下。只能去打日结的杂工。困了就在天桥下囫囵睡一觉。
好不容易凑齐回老家的路费。
回老家才发现杜鹃早就在他出事的时候丢下孩子跑了。剩下一个胖到走路都费劲的陈壮壮跟他干巴消瘦浑身都是淤青的老母亲。
陈壮壮从小就爱吃肉。吃不饱就打人。
陈文老妈存的钱早就被陈壮壮吃完了。一把年纪还得出去找活干养活这个胖成猪的大孙子。
陈文…天塌了又塌。
与此同时。俞珍牵着女儿的小手走在下班的路上。
快两岁的孩子,出落得雪白粉嫩,像个糯米团子。
她现在跌跌撞撞已经会走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