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洪荒游戏:开局获得十万亿元宝 小说:奇幻玄幻 作者:烧麦 角色:常生庞大 简介:“洪荒猎人OL”游戏关服前夕,官方派送无限元宝给每个玩家体验氪金快感,肝帝常生一如所有人正在酣畅淋漓的氪金之时,却意外穿越当洪荒游戏世界的大门向他敞开,当商城中的无限元宝也伴生而来,当钞能力的光芒照亮洪荒天地之时,常生迷茫了...我该做些什么呢? 书评专区 余下的,只有噪音:12.21改评绝对的神作,用普通球迷视...
当洪荒游戏世界的大门向他敞开,当商城中的无限元宝也伴生而来,当钞能力的光芒照亮洪荒天地之时,常生迷茫了...我该做些什么呢?
书评专区
余下的,只有噪音:12.21 改评绝对的神作,用普通球迷视角看球的人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来。体育明星从来都不是道德模范,他们就是一群荷尔蒙爆发的麻烦精,带领这一群麻烦精的人只能比他们更粗鲁更凶狠,我完全认同这一点。前期的凯尔特人执教只能说让人身临其境的体会到大鸟到底有多bug。从大鸟之后,所有打着伯德第二的人都是水货,这就是一个不可能被复制的天才运动员。但中期到了尼克斯,一步一步推翻他自己打下来的凯尔特人王朝,真的让人有点沸腾了,确实好看。激动的我半夜买了2k22,今天整两把先。10.20原评看到了更新,又搜了一下作者之前的作品,这像一个人写的东西吗?本书完整的还原了一个拒绝接受小球,怀念活塞和乔丹的新球迷嘴里的“篮球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瘾君子和暴力狂组建而成的联盟,伪君子以赛亚托马斯,自卑又自大的伯德(我也不太清楚为什么一直有人把他当成谦谦君子,和认为卡卡踢球优雅的伪球迷一样有趣),骨子里歧视黑人的波士顿,一个黑与白对立的联盟。与其说这是一本yy篮球小说,不如说他生动的刻画出了那个时代,这比所有的篮球小说都好,就是当历史科普看也是颇具趣味的。我毕业之后很久不看NBA了,新球员我可能只认识到艾顿那一拨的,但这本书从伯德与魔术师双雄争霸到乔丹天下无敌,或许是每个曾经喜欢过NBA的人都曾了解过的,切入点很好,真的很好。 无限之凡人的智慧:超展开注意!圣人出没注意!靈能巫妖 全球崩坏:不算无敌男主,运气很差,面对多人围殴只能跑路,面对单个鬼怪有非常大的优势,不过也不算爽文,除了主角外其他人都能加点,而主角不能加点,这代表不强行开挂的话,那主角身体素质只能永远的停留在身体素质初期比普通人强一点的程度,设定也有问题,第一明明是其他文明提升地球身体素质的情况,却每个副本都是鬼怪,而且副本是唯一性的,一次只能进一队,比如灵车副本一个被破坏后,其他人都没有驾照,副本时间的比例是1天比1年,不考虑鬼怪感受的话,那全球70亿人口要花费多少时间?第二是按理来说,只要占据批发食品市场和养殖市场,吃喝一两年对混混来说根本没那么复杂,每个地方都有国库,储存的粮食够全国13亿三年内吃饭不成问题,结果没几天就抢路人钱去买一些生活用品,这设定有点扯,社会秩序莫名奔溃,只是因为没人上班?明明除了第一次副本后就不强制要求上游戏,国家军队也没有进击城市管理警察全部解散?第三是主角身边人的死亡惩罚,要知道第一天内全球就死了几亿,别人的死亡惩罚都没有那么夸张,可能还是经常死的那种,主角队胖子死亡一次扣4分之3积分?1500未免太多,主角面对混混只能跑或者威吓却不能杀人什么的,有点坑,还有一些小毒点就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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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常生于瀛洲仙岛闭关之际,洪荒则是乱象纷纭。
鸿钧因有大部分造化玉牒碎片,参悟之下仙道大进,终重回大罗。而后隐隐有感天地大劫将至,且伴随着劫难的还有大机缘。
虽不明太多因果,但劫难是在混沌魔神残躯所化的凶兽身上,这一点,毋庸置疑。
为保强者地位不失,为得那大机缘,鸿钧选择了出世。
游历洪荒,斩杀不少凶兽后,鸿钧终于悟得机缘所在,那便是先天功德。
只要斩杀凶兽便可获得功德,功德之力乃天地所赐,可提升修为、可加速炼化法宝禁制,亦可使后天反化先天,可说功用无穷。
但对鸿钧来说,这功德之力最最重要的是,能让他们这些遗留的、残存的混沌魔神逐渐被天地认可。
你想着毁灭天地,天地自然会降下杀劫,而若想着造福天地,天地自然会接纳你,并对你十分的友好。
自混沌之中走来的,又有几个是弱者?而但凡强者,就不缺野心。
很快,鸿钧便发现,凶兽竟然已成大势,这些混沌魔神残躯所化的凶兽虽灵智不显多少,但根脚却与自己无甚区别,单单依靠自己,绝无可能彻底覆灭凶兽。
故而,他想到了一些与他一般,自开天之劫中幸存下来的“道友”!
掌管空间之道的杨眉大仙、掌管阴阳之道的阴阳老祖、掌管乾坤之道的乾坤道人,掌管因果之道的因果道人,掌管轮回之道的轮回老祖...
一个个他知道身在何处的混沌生灵被他说服出山,只为了能留在洪荒中继续修炼从而再次证道。
一众混沌根脚的大神中,恐怕唯有罗睺不曾受他邀请,因为他隐隐间觉得,日后这罗睺该是自己成道路上的一大劫。
一众大罗修为的混沌魔神联合,自然是神挡杀神,魔挡杀魔,很快的,以神逆为代表,以十大凶兽为骨干的凶兽一族们便感受到了威胁,予以还击。
惊天大战爆发,一战便是百年之久,初生洪荒满目疮痍,便是一众高手们也是死的死,伤的伤,而凶兽们却仍旧顽强,且更加的凝结在了一处,还成立了凶兽王朝。
鸿钧不甘,趁着众人养伤之际,他再次游历洪荒,以期能够拉拢更多的先天生灵加入其中。
祖龙、元凤、始麒麟这三人便是他要游说的对象,因为他有感,这三人,或是说这三族,对于整个洪荒天地来说,都有着无比重要的作用。
......
金峦观中,常生终于将混沌珠内的禁制炼化了三成,也终于可以出关了。
“嘿嘿,虽然没搞到什么阵法来庇护瀛洲仙岛,但以混沌珠的神异,将这瀛洲仙岛装起,随身携带倒也美的很呢!”
常生说罢,一步跨出,直接来到了观外,元神覆盖之下,岛内情况一眼而明。
“不错,不错,都很努力,不枉我煞费苦心!”
说罢,他也没找玄龟、玄松二人,径自往岛外而去。
常生将混沌珠唤出,心神一动间,在其内部开辟出了一个不算很大的空间,再一抬手之际,整座瀛洲仙岛拔地而起,没入了一个漆黑的漩涡之中,消失不见。
自始至终,岛内众生灵竟然没有丝毫的察觉。
正在龙岛作客的鸿钧和祖龙算是相谈甚欢,只是二人正自互相恭维时,混沌珠散发出的一点点气息被二人感知到,二人随即大惊起身。
此时的二人,皆是眉头深皱,一脸的贪婪,但却很快隐去。
"走!"
鸿钧说罢,二人一前一后消失于龙族之中,再出现时,已至常生不远处。
常生有感,回身间,便见一白衣道人和一体型庞大无边、狰狞无比的神龙瞪着自己。
“两位这是?”
常生看着那遮蔽了半边天,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庞大身躯,一阵的好奇。
没想到还未至洪荒,便见识到了洪荒生物的神异。
“哦,贫道鸿钧见过道友!”
“祖龙见过道友!”
两人有感常生修为,执礼作揖。
常生一愣,断然没想到刚刚出世便遇到了这么两个鼎鼎大名的人,随即照着鸿钧那模样回了一礼后问道:“不知二位寻本座是...”
“哦...适才贫道有感至宝气息,不知...”
鸿钧此话出口,祖龙也是满眼好奇的看着常生。
“有没有又与你二人何干?”
常生见二人来意并非友善,便没好气的回道。
此时他混沌珠傍身,修为亦不弱于鸿钧,自是无惧,祖龙?太乙金仙巅峰?已然被他自动忽略了,体型大你咬我啊?
况且,鸿钧还有什么手段?残缺的造化玉牒?诸天庆云?盘古幡?可笑,常生从商城里购买一个一模一样的,便相当于变相的夺了他的法宝,他有什么好嚣张的?
可鸿钧不知道啊,闻此狂妄之言脸色骤变,只是似乎想到了凶兽的事,他还是按捺下了心底的怒气,随即心平气和的道:“道友误会了,我等也就是好奇才来查探一番!”
“嗯,既无事,本座便先走一步了,大好洪荒美景还等着本座呢!”
说罢,常生便要动身,哪知鸿钧听闻此言却是计上心头道:“道友且慢走,此时洪荒可不是什么安生之地,也没有什么大好美景,皆因那凶兽...”
“凶兽又如何?扰本座游历,照杀不误...”
常生说罢,一步跨出就已消失在了二人元神覆盖之下,这一下,可是将二人惊个不轻。
“这是何等手段?这...”
祖龙尚且如此震惊倒还说的过去,鸿钧竟也捕捉不到常生任何的气息,这本事,可是着实吓坏了他。
“洪荒...何时出了这么一位强人?他之根脚又是什么呢?绝不是混沌魔神,要不然我不会认不出他的气息,他也不会不认识我...”
思及此处,鸿钧与祖龙一抬手道:“贫道也有要事,之前与道友说的...”
“道友既已出口,在下自会遵照约定前往!”
祖龙修为不及鸿钧,倒是不敢盛气凌人。
“好,告辞!”
“慢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