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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剑,载酒,天人不服先斩翻 精彩章节试读
十年来,薛远山以杀证道,亲历大小战役六百场,屠戮头颅十万颗,刀法出神入化,战功赫赫。
当薛远山带兵攻入凉王府时,凉王刘宗旭正在酒池肉林中快活。
刘宗旭膀大腰圆方头大耳,皮肤白嫩如肥猪。
他于金銮王座上卧拥美女数十人,嗤笑下方薛远山:“我乃凉王,你是何人!”
薛远山横刀立马,睥睨刘宗旭:“新凉王。”
这一日,刘宗旭被点了天灯,流膏满地,三日不灭。
这一日,薛远山官拜大周凉州牧兼奋威将军,掌三千黑羽营,成为了凉州的无冕之王。
薛远山的发迹离不开贾绪的辅佐。
贾绪好穿黑衣,擅长阴谋诡道、蛊惑人心,人称黑衣毒士。其人尤善“养蛛”,即豢养碟子。
贾绪豢养的五百狼蛛、七百毒蛛遍布凉州各地,无孔不入,让这位黑衣毒士足不出营便对凉州实况了如指掌。
而蒹葭所说毒蛛,便是如此来历。
李羡渔咂咂嘴里的狗尾巴草:“毒蛛,与狼蛛有啥区别?”
蒹葭:“毒蛛工于旁门左道,诡计多端。狼蛛擅长贴身搏杀,悍不畏死。”
“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一旦被人发觉身份 ,毒蛛会绞尽脑汁活下去,送出自己收集到的情报,狼蛛则是想方设法与对方同归于尽,保护上线接头人。”
李羡渔嘴角勾出一抹兴奋的弧度:“有点意思。”
朦胧月色下,他提剑在手,一脚踹开房门冲了进去。
下一刻,屋内剑光掠影,细密的金铁交击声不绝于耳。
十息之后,窗户破裂。
漫天碎木中,两道身影跃了出来,站在庭院里。
月色下,一名身穿灰色衣袍的年轻人握剑而立,脸形瘦削,一双犀利的眼睛死死盯着对面的李羡渔,惊得目瞪口呆。
剑阁少主李羡渔!
此刻与自己交手的,竟是剑道天骄,一指解剑的李羡渔!
李羡渔握了握因与刘兴全对剑而被震得酸麻的手指,剑骨中封印的凛冬剑气如丝如缕,滔滔不绝涌入四肢百骸。
第六成凛冬剑气悄然被他消磨吸纳!
看来孙老怪说的没错,果然只有在生死搏杀间才能将这凛冬剑意融会贯通,纳为己用。
李羡渔长笑一声:“刘兴全是吧,来来来,再接我一剑!”
话音未落,李羡渔挺剑朝刘兴全刺去,寒光映雪,势如疾风,确是剑法里最普通的一招,飞鸟投林。
刘兴全看着朝自己刺来的剑锋,一时间有些发愣。
对方可是剑道天骄,怎会用此等粗劣的剑招!难道是剑道大家所言“返璞归真”的无上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