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重生之暴揍老婆初恋 类型:都市小说 作者:徐诺凌 角色:诸葛玄翊叶凌 简介:诸葛玄翊念了一辈子,他怨恨,他惋惜,为什么要在三十岁才认识叶凌,如果早一点,如果在她初恋之前遇见她,是不是就可以避免叶凌受到那些伤害,他也可以拥有最好的叶凌直到他百年的时候,他仍对此念念不忘,然后,他重生了在叶凌初恋前一年 书评专区 重生之放空华尔街:书是好书,文笔也是上上乘,唯一不好的是之后一段时间怕是与网络小说绝...
第007章 劝她向善,生日礼物
经过诸葛玄翊的苦口婆心,叶凌开始认真学习英语,其实语法她都听得懂,她只是单纯的懒得背单词。
每天背十个单词,听起来并不难,叶凌不算抗拒,中考的考纲对于英语考试的要求是:“能够理解词语的基本含义和在特定语境中的意义,运用一千六百个左右的单词,会使用两百至三百个习惯用语或固定搭配描述事物、 行为和特征, 说明概念。”
现在距离中考还有三百八十多天,一千六百个单词每天背十个,她只需要一百六十天左右就可以完成任务,全背完了还可以再复习一遍。
在等待考试的三百多天里叶凌和诸葛玄翊每周末都会聊个几个小时,叶凌也终于把自己现时的照片发给了诸葛玄翊,而且还很少女心地爱上了给诸葛玄翊发照片秀自己。
诸葛玄翊对于她这种爱好,乐意之至,每个周末都可以收到自己喜欢的女孩子的照片,有自拍,有她参加校运会的记录,还有她的毕业照,诸葛玄翊一眼就从那几十人的照片里找到了叶凌,短发不过耳,干净利索的女孩,此时的叶凌较他认识的二十五岁的叶凌要胖乎,小脸肉嘟嘟的,让他很想捏一下。
可惜,捏不到。
至少,要等到叶凌上高中,住校了才能去找她。
零九年是六十周年,叶凌所在的京都赵烈学校初二年级优秀班和市内名列第一的京都市第十二中学初中部一起组成了汇报方阵,准备参加十月一号的国庆大阅兵。
叶凌运动神经不好,初一开学的时候军训走路经常顺边,被教官拉出来单练,被围观,让她觉得特别丢人,所以她并不想参加这个阅兵,但诸葛玄翊却劝她:“今年是六十周年大庆,十年一大庆,等十年后你都二十五岁了,参加工作了,可就没机会了。”
一辈子一次
的机会,叶凌终于对这项受累还不一定讨好的事情有了兴趣,不再消极怠工。
因为排练的原因,叶凌失去了一个暑假,方阵彩排很多都是半夜进行的,她的作息也随之混乱,加上暑假作业也没有减少,这两个月的时间叶凌忙得不可开交,和诸葛玄翊聊天的时间大大减少,诸葛玄翊对此十分不满。
初三开学后,叶凌也没能闲下来,这一忙就忙到了九月底。
国庆节当天,诸葛玄翊早早地守在了电视机前看阅兵,景华看他看得那么认真,还以为他是憧憬当兵,憧憬在天安门广场列阵展示军人的飒爽英姿,于是,她便顺着镜头拍到的方阵,给诸葛玄翊简单讲解这个兵种的责任,然而,诸葛玄翊却似乎并没有什么兴致。
直到学生代表方阵出现,诸葛玄翊突然激动了,直接扑到电视机跟前,盯着人群看,直到方阵走过,他也没在方阵中看到叶凌,百余人的方阵,远景镜头,怎么可能找到她呢。
事后诸葛玄翊在网上找到了国庆阅兵仪式的回放,单独截取了学生代表方阵的片段,保存在QQ空间里,一个命名为“我老婆”的加密相册。
这个相册里,全是叶凌的照片,还有两人一些精彩的聊天记录。
国庆之后,叶凌又恢复了每周末上线的频率与时长,两人之间的感情也越来越好。
很快,叶凌的生日便到了,诸葛玄翊直接给她寄了一本小说《何以笙箫默》,这本书也是她前世很喜欢的小说,后期改编成了电视剧,还让叶凌迷上了饰演女主赵默笙的演员唐嫣。
诸葛玄翊对这种剧还是有一点点兴趣的,毕竟,男主何以琛是个律师,事业心强,爱情观正,全剧情都没有打胎车祸一类狗血情节,满满都是真挚的爱情。
他希望,他和叶凌也可以有同样的结局,结婚,生子,得到所有人的祝福。
“翊哥,不用老给我寄东西,太破费了。”叶凌收到书之后的周末,和诸葛玄翊道谢,说。
“生日礼物,不贵,你喜欢么?”诸葛玄翊说。
“喜欢,你送的,我都喜欢。”叶凌答,并附上甜甜的笑。
“你喜欢就好。”诸葛玄翊看她开心,也很满意,干脆开始计划春节要送叶凌什么,这一次的春节很特殊,是在二月十四号,和西方情人节是同一天,他想给叶凌一个终生难忘的大礼物。
寒假,诸葛玄翊问到了叶凌父母的地址,将快递寄到了叶凌家里。
这次的礼物,是一个定制的水晶球。
水晶球里,是一幅雪景,将树木房屋都盖上白色的被子,一男一女两个小孩,站在小房子前,旁边还坐着一只黄黑白三色的小狗,看那四条小短腿,应该是一只三色柯基,不知道为什么,诸葛玄翊总觉得这小柯基的毛发配色,和诸茉坨有点相似。
这个水晶球是诸葛玄翊用积分和诸茉坨兑换的,这半年的时间,他做了好几个关于叶凌的任务,比如劝叶凌参加阅兵,比如让叶凌的英语成绩达到及格,比如让叶凌给他唱歌,很多都是他本身就想要做,诸茉坨就下达了任务。
叶凌接到水晶球的时候,有些无奈,她并不认为诸葛玄翊喜欢幼稚的东西,虽然诸葛玄翊送什么礼物她都喜欢,但这不符合诸葛玄翊的审美啊,估计是别人帮他挑的。
一想到诸葛玄翊送礼物都不走心,叶凌就不开心。
晚上,叶凌再次上线,诸葛玄翊问她喜不喜欢新礼物的时候,叶凌兴致缺缺。
“礼物不喜欢么?”诸葛玄翊问。
“没有。”
“那个是我专门为你定制的。”诸葛玄翊解释,“你看女孩的衣服。”
叶凌忙拿起水晶球细看,奈何,水晶球里的小人儿太小了,她看了半天也没看清楚,最后还是拿了放大镜才看清。
JayChou
女孩身上穿的是卫衣,卫衣上写着四个字母,是周杰伦的英文名字。
叶凌惊到了,又赶忙去看男孩衣服,想看看是否也有字。
果然,真的有。
Sherry
是叶凌的英文名字。
“你真有心,我还以为……”叶凌明白自己误会了诸葛玄翊,不好意思了。
“你还以为我就是随便买了个东西送你?”诸葛玄翊问。
“送水晶球不是你的风格,我还以为你是找别人替你送的呢。”叶凌实话实说。
“叶凌。”诸葛玄翊突然叫她全名。
“嗯?”
“我对你,从来都是走心的。”诸葛玄翊说。
这话,让叶凌不知道怎么回复,他的意思是对送她礼物的事走心,还是对她这个人走心?如果是对人那走的是什么心呢?